关于开展职引未来—2023年大中城市 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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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引未来—2023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的通知》要求,省人社厅将在全省开展职引未来—2023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职引未来—2023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11月20日
三、服务对象
(一)2024届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线下招聘会。各市要结合强化就业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活动,聚焦“十大平台”、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深入社区、街道、园区,灵活、密集组织专业化、精准化、小型化、定制式现场招聘会,加强精准对接,提升服务实效。充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积极对接本地教育部门、加强与高校合作,提前摸清毕业生求职需求,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进校园,创新招聘模式,提高求职招聘成功率。各市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巡回招聘会。
(二)组织线上招聘活动。各市要结合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十大产业链链主企业、专业镇重点企业、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等,持续推出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直播带岗、视频双选会、企业云宣讲等活动。依托公共服务招聘网站,集中发布、动态更新招聘岗位信息,引导毕业生完善求职信息,提高供需双方人岗匹配度。不断完善招聘网站简历投递、视频面试、在线洽谈、在线签约等功能,实现招聘服务全流程覆盖。
(三)开展多样化就业创业服务。各市要组织就业创业指导专家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配套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求职咨询、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加大进校园频次,组织毕业生开展实地观摩、职业体验、模拟实训等活动,提高求职能力。在本地公共服务网站设置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专栏,集中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推出政策宣讲和就业指导微课,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积极推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见附件4),将有求职需求的毕业生纳入专项招聘活动,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做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将此次活动与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一体部署,统筹安排。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汇聚资源,形成合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服务。
(二)统一搭建平台。人社部在中国国家人才网开设主会场。我省在山西人才网设立省级分会场,设置行业专场、区域专场、直播带岗、政策宣讲、就业指导、活动资讯等专区。同时,与“‘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秋季系列活动”联动,在活动主会场开设“百城万企”招聘线上专区。各市要对标省级分会场开设专区专栏,完善市级分会场服务功能。
(三)加强兜底帮扶。各市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制定专项帮扶计划,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服务、送政策,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尽早就业。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利用基层网格群、社区就业公告栏等渠道,提前发布岗位信息、招聘预告、活动安排等,提升宣传效果,吸引更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与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协调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大力推广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经验,扩大活动品牌影响力。
(五)及时反馈总结。要加强活动效果跟踪和分析,细化措施安排,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跟进服务进程,掌握服务成效。各市要于9月13日前报送市级牵头单位信息表(见附件1)。每2周报送1次各市特色活动信息表,首次报送时间为9月15日前(见附件2)。活动中期要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时间为10月17日前。活动结束后形成工作小结和总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于11月20日前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倩 任慧琴
电 话: (0351)5278330 (0351)8288008
邮 箱: sxjyjzjc@163.com
传 真: (0351)5278330
附件:1.市级牵头单位信息表
2.特色活动信息表
3.基本情况表
4.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1
附件2
备注:
1.每2周报送1次活动信息,首次报送时间为9月15日前。
2.所有专场招聘图片和直播主题图片(280*230px),开展前8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sxjyjzjc@163.com。
3.各项活动具体时间需要明确到X月X日(所有直播时间具体到X月X日X时X分)。
4.所有专场招聘图片内容须包含专场名称、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所有直播主题图片内容须包含名称、直播时间(具体到X月X日X时X分)、主办单位。
附件3
基本情况表
备注 :
1.线上招聘会、线下招聘会、直播带岗、政策宣讲(直播、录播)、就业指导(直播、录播)情况由各市统一汇总本市信息后填写。
2.10月17日、11月20日前报送至sxjyjzjc@163.com。
附件4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二维码